办理集体落户
需要提供的材料:
1.户口迁移证(地址为裕华区留村派出所或单位名称,并注明血型及身高,
若无需提供医院的证明);
2.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张(报到证右方需有石家庄毕分办的章);
3.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;
4.毕业证复印件一张;
在此个人只需提供资料,具体业务由人事专员办理。
收费标准:
落户费130元/人、集体户口管理费30元/年。
注意事项:
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。